金世佳身份證掉了上熱搜,12年前能戴眼鏡拍照嗎?公安部門回應
2025-07-06 20:36:39 來源: 澎湃新聞
7月6日,#金世佳你身份證掉了#消息沖上熱搜,有網友發帖稱在上海市徐匯一公園撿到了演員金世佳的身份證。
當日15時46分,金世佳工作室微博發布消息稱:“已聯系好心拾得人,感謝大家提醒,請勿傳播證件相關圖片及信息。溫馨提示: 重要證件請務必保管好,不要隨意揣褲兜里。”


不過,金世佳身份證的照片引發了的網友討論。其證件顯示辦理于2013年、有效期至2033年,人像照片上,金世佳佩戴了一副黑色邊框眼鏡。有網友表示疑惑,2013年可以戴眼鏡拍攝身份證照片嗎?


7月6日下午,澎湃新聞記者從上海市公安局人口管理總隊了解到,雖然金世佳身份證照片拍攝于12年前,但當時的人像照片標準與現行標準一致,拍攝時可以佩戴不反光眼鏡。
根據“上海公安人口管理”微信公眾號于2024年3月28日發布的文章,居民身份證拍攝時應當注意以下幾點:
(一)著裝:拍攝對象應當穿著深色有領服裝,服裝顏色應當與背景顏色有顯著反差,不得穿著制式服裝、吊帶衫、露肩裝等。
(二)飾物:照片要求正面免冠照,拍攝對象不得穿戴頭部覆蓋物;不得佩戴各種飾物(項鏈、耳釘、耳環、鼻釘、唇釘、發卡、發箍等);不得佩戴“美瞳”或有色隱形眼鏡;不得佩戴有色眼鏡、粗框眼鏡;拍攝時眼鏡框不得遮擋眼睛及眉毛,鏡片如有反光可佩戴無鏡片眼鏡框。溫馨提醒:自助拍照機拍照不建議佩戴有鏡片眼鏡。
(三)頭發:拍攝對象頭發不得遮擋耳朵、眼眉、臉部,發髻不得盤在頭頂;披發不得遮擋耳朵,染發不得與頭發原色存在顯著差異(白發染成黑發除外)。
(四)臉部:拍攝對象臉部應當神態自然,不得歪斜、側轉,不得化濃妝(不得使用有顯著差異的假睫毛或種植睫毛,反光強烈的唇彩、眼影、腮紅等),面頸部不得有非永久性刺青。
(五)姿態:拍攝對象應當坐姿端正,雙肩水平,正視照相機。
澎湃新聞記者 徐亦嘉
責任編輯:鄧旻璐